各高等学校图书馆:
为表彰在江苏省高校图书馆事业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工作者,激励广大图书馆工作者勤奋工作,服务高校和社会,经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各类高等学校图书馆2009—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高校图书馆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
2.在高校图书馆连续工作五年及以上。
二、 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图书馆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善于钻研,精通业务,在工作中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3.服务观念强,积极主动,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受到读者好评。
4.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图书馆工作研究与实践,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5.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关心同事, 帮助他人,受到馆内同行的一致称赞。
6.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图书馆专业相关论文不少于一篇。
三、评选名额
在岗在编人数超过50人的高校图书馆可上报2人,不足50人的高校图书馆可上报1人。申报程序结束后,由江苏省高校图工委组织专家组评审,在全省范围内评出先进工作者。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高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由馆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江苏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
2. 相关支撑材料:个人相关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和原文。著作复印封面和版权页、目录)等。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3. 江苏省高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3份。
4.上述材料请各高校图书馆集中装入资料袋或大号信封,并在资料袋或信封上贴上统一封面(见附件2)。请于2011年 11月 3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由各校图书馆统一汇总并报送江苏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邮编:210093,联系人:许维娜,联系电话:025-83592956)。
5.上述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扫描件)请同时发电子文档至邮箱: jsgt@nju.edu.cn。邮件标题请统一格式为:“学校名称+先进工作者评选材料”。
五、奖励办法
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发文,授予获表彰的先进个人“江苏省高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二 O 一一年十月